首页 诗文 文论文评 中国小说史略

第零篇 题记

中国小说史略 鲁迅 955 2022-07-22 08:45

  

  回忆讲小说史时,距今已垂十载,即印此梗概,亦已在七年之前矣。尔后研治之风,颇益盛大,显幽烛隐,时亦有闻。如盐谷节山〔1〕教授之发见元刊全相平话残本及“三言”,并加考索,在小说史上,实为大事;即中国尝有论者〔2〕,谓当有以朝代为分之小说史,亦殆非肤泛之论也。此种要略,早成陈言,惟缘别无新书,遂使尚有读者,复将重印,义当更张,而流徙以来,斯业久废,昔之所作,已如云烟,故仅能于第十四十五及二十一篇,稍施改订,余则以别无新意,大率仍为旧文。大器晚成,瓦釜以久,虽延年命,亦悲荒凉,校讫黯然,诚望杰构于来哲也。

  一九三○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夜,鲁迅记。

  

  著有《中国文学概论讲话》等。他在所著《关于明的小说“三言”》一文中,介绍了新发现的元刊全相平话五种及“三言”(载一九二四年日本汉学杂志《斯文》第八编第六号)。“平话五种”及“三言”,分别参看本书第十四篇和第二十一篇。

  〔2〕论者指郑振铎。本篇手稿原作:“郑振铎教授之谓当有以朝代为分之小说史,亦殆非肤泛之论也。”序言

  中国之小说自来无史;有之,则先见于外国人所作之中国文学史〔1〕中,而后中国人所作者中亦有之,然其量皆不及全书之什一,故于小说仍不详。

  此稿虽专史,亦粗略也。然而有作者,三年前,偶当讲述此史,自虑不善言谈,听者或多不憭,则疏其大要,写印以赋同人;又虑钞者之劳也,乃复缩为文言,省其举例以成要略,至今用之。

  然而终付排印者,写印已屡,任其事者实早劳矣,惟排字反较省,因以印也。

  自编辑写印以来,四五友人或假以书籍,或助为校勘,雅意勤勤,三年如一,呜呼,于此谢之!

  一九二三年十月七日夜,鲁迅记于北京。

  〔1〕外国人所作之中国文学史最早有英国翟理斯《中国文学史》(一九○一年伦敦出版)、德国葛鲁贝《中国文学史》(一九○二年莱比锡出版)等。中国人所作者,有林传甲《中国文学史》(一九○四年出版)、谢无量《中国大文学史》(一九一八年出版)等。林著排斥小说,谢著全书六十三章,仅有四个章节论及小说。

  

目录
设置
手机
书架
书页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