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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结构

书法三昧 佚名 1383 2024-01-18 08:59

  

  云空。上勾之应下,如鸟之视胸。

  九见。腕勾之应上,须折锋而起。

  门月。右勾应左,半斜锐以为精。

  来东。中勾应上,随缩锋而微露。

  

  黍委。上下之撇,点有阴阳之分,不分则无上下相承之意。

  术冲。三排之直画者,卓然中立不倚,而左右有拱揖之情。

  畺三。三排之横画者,截然中处不乖,而上下有仰覆之别。

  其目。四画之字,上下反其情,而二三但取其顺。

  然无。四点之字,左右要成八字,中带可就上不可就下。

  皿四。四柱之字,左右上开而下合。

  炎茶。两捺之字,或上捺或下捺,各宜所重。

  反及。两撇之字,先长而斜硬,后差短而腕转。

  庐多。此等之字,先腕转而后斜硬。

  口曰。不可横,不可长,须下画长承直末。

  臣巨。直末欲直内,而右傍短直应之。

  旬匊。此等字里面与勾齐方称。

  长马。如此短画不可与长直画相粘。

  衣良。捺应左,勾须略平起。

  莫矢。此等之字,下画宜长,撇短不转,而点取下之长短用之。

  思志。心在下者,欲折右足,右宽方称。

  见贝。此等之字,须右长,直画作棘刺,中短画不可相粘,欲其圆净匀平,而啄短出,以点承长直画而为之终。

  远还。凡之绕里面字,上大下小方称。

  虽难。此等直画,微向左以避右边之势。

  鸟乌。屈脚之势,如角弓之张。

  用周。须初撇首尾向外,次努首尾向右。

  简缘云:或作左则右倾矣。

  固国。初直画首尾向右,平画仰,次直画首尾向左。

  戋森。重勾之字在乎先缩锋而后出锋,作趯以应,捺亦同。

  作行。左短而右长。

  於佳。右短而左长。

  自因。左竖短而右勾微长。

  亦马。点之重并亦必屈伸以变换之,不变谓之布棋。

  三册。画之重并者,必随宜屈伸,仰覆向背以变换之,否则如布算。

  爨姜。繁杂者必求古人佳样用之,古无则不可擅写。

  边尔。太繁者宜减除之。

  仓食。上面不可写波。

  上下。直画宜短,点皆近上。

  是足。卜字居中,下撇须横,而波啄之中又名三牵绾法也。

  攵。初啄而画头接其尾,中复以波上接啄而终之。

  心。初点向里,横戈斜平,勾向内而收,中点取高势,欲粘带第三点,第三点又须与勾高不可下。

  风。两边悉宜圆,名曰金剪刀。

  简缘云:此法在庙堂碑。

  柔。下面木左右须与直齐。

  者。日字不宜正对土字。

  十。横画较长,直画宜短。

  七。横画较长,直画转而复回。

  和。偏少者伸点画以就之。

  羶。偏碍者尾钩以避之。

  升。字之孤单者,展一画以书之。

  枣。字之重并者,蹙一画以书之。

  画。九画之字,必须下笔劲净,疏密停匀,照应为佳。当疏不疏,反成寒乞。当密不密,反成宽疏。相揖相背,发于左者应于右,起于上者伏于下,此不易之法也。

  辛。太疏者补续之,仍必有古人佳样乃可写。

  左。画短而斜硬其撇。

  右。画长而腕转其撇。

  大。横画微短,撇就画上直下,至画下方腕转向左,波首微出画上,大要波首暗接连腕,末锋则血脉联属。

  简缘云:此篇切记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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