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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壮

草庐经略 佚名 761 2022-11-05 08:47

  

  兵法曰:“兵无选锋曰北”。所谓选者,选其人于未教之先而教之,再选其人于既教之后而用之。以材力雄健者为众兵;仍于众兵之中,选其武勇超群,一可当百者为选锋。所谓先登陷阵,势如风雨,全恃此辈也。善乎周世宗曰:“兵务精不务多,农夫百不能养甲士一,奈何取民之膏血,养此无用之物乎!且健怯不分,众何所惩乎!”于是大简诸军。其士卒精强,每战必胜。此选于既教之后者也。

  未教时之所选者,或以武艺,或以强力,或以胆气,或以雄貌。须用乡野壮人,无取市井游猾。盖野人力作而性朴,力作则素习勤劳,性朴则畏法奉令。易以诚信感之,恩爱联之,不难就我彀中而不测我颠倒之术。市井游猾,不习勤劬,不畏法度。其在军中,巧为规避,潜倡邪说,引诱群辈,故不宜用。然市井中,果有武艺精熟,膂力轶众,胆勇过人者,又不在此论,在收用之得其术耳!

  

  秦王世民,选精锐千骑,皆皂衣玄甲,分为左右,使秦叔宝、程知节、翟长孙、尉迟敬德将之。每战自披玄甲,率之以为前锋,所向摧敌。

  杜伏成常选敢死之士五千人,谓之上募,宠遇甚厚。有攻战,令先击之。战罢阅视,有伤在背者,谓为退怯而致,即杀之。所获资财,皆以赏士。故人自为战,所向无敌。如安禄山之曳落河,韩世忠之背嵬军,此皆拔其尤,选于既教之后者也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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